睿點行動資訊安全政策

1. 目的

鑑於資訊安全乃維繫各項服務安全運作之基礎,為確保睿點行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人員、資料、資訊系統、設備及網路之安全,特訂定資訊安全政策(以下簡稱本文件),作為本公司資訊安全管理系統(以下簡稱 ISMS)的最高指導原則。

2. 目標

本公司資訊安全目標為:確保重要資訊及服務之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(Integrity)、可用性(Availability)與遵循性(Compliance)。並依各階層與職能定義及量測資訊安全績效之量化指標,以確認 ISMS 實施狀況及是否達成資訊安全目標。

3. 適用範圍

本 ISMS 考量本公司內部及外部議題、關注方之需要及期望,以及本公司活動與其他組織活動間之介面及相依性,適用範圍為:發票存摺及電子發票加值服務之軟體開發、營運及作業流程與使用財政部電子發票 API 之軟體產品及加值衍生著作所有資訊業務活動,包括:實體辦公室區域、雲端系統、開發人員、軟體、營運資料、系統管理單位及相關作業流程。

4. 涵蓋內容

ISMS 包括內容如下,有關單位及人員就下列事項,應訂定對應之管理規範或實施計畫,並據以實施及定期評估實施成效:

  • 資訊安全組織與管理審查
  • 風險管理
  • 文件與記錄管理
  • 資訊安全內部稽核
  • 人力資源安全管理
  • 資產管理
  • 存取控制管理
  • 實體與環境安全管理
  • 運作安全與密碼學技術管理
  • 通訊安全管理
  • 系統獲取、發展與維護管理
  • 供應商關係管理
  • 資訊安全事故管理
  • 營運持續管理
  • 遵循性管理

5. 組織與權責

為確保 ISMS 能有效運作,應明定資訊安全組織及權責,以推動及維持各類管理、執行與查核等工作之進行。

6. 實施原則

ISMS 之實施應依據規劃(Plan)、執行(Do)、查核(Check)及改善(Act)流程模式,以週而復始、循序漸進的精神,確保資訊業務運作之有效性及持續改善,包括所需過程及其互動。

7. 審查與評估

7.1. 本文件應於重大變更或至少每年評估審查一次,以反映相關法令法規、技術、業務及相關部門等最新發展現況,確保資訊安全實務作業之有效性。

7.2. 本文件應依據審查結果進行修訂,並經本公司負責人簽核發佈後始生效。

7.3. 本文件訂定或修訂後應以書面、電子郵件、文件管理系統或其他方式告知關注方,如:合作夥伴、所屬員工、供應商等。

版本:V1.2 發行日期:2024/09/27